我和我闺蜜的未婚夫在一起了。
这件事放在任何地方,都是有违道德的事,我也因此理所当然得成了那个没有道德可言的渣女。
自从和路安远,也就是闺蜜的未婚夫在一起之后,身边所有的声音几乎都是在说,我是那个破坏这对金童玉女的罪人。
其实我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因为高考的时候有些运气,才能在美术艺考的残酷竞争中多得了几分,考进了首席美院。
而我闺蜜唐曼恩不同,她是我的大学室友,是那种走在人群里都能闪闪发光照亮周围的人。长到腰间的棕色卷发,总是美艳浓烈的红唇,性感妖娆的身材,和深夜电台一样动人的甜美声音,再加上平易近人的性格。
说真的,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会被这个女人深深吸引。
所以我一直觉得,能和唐曼恩成为室友,成为闺蜜,是我大学四年以来最幸运的事情。
从开学以后,她第一次问我“程婉?要不要一起去食堂打饭?”,这句普通的邀请开始,我就顺其自然得成为了她的小跟班。我总是跟着唐曼恩做各种各样的事,陪着她去打饭,洗澡,逛街买东西,做美容,以及去喝酒参加聚会。
但是我这种不会打扮,又没什么长相的女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商场里看着她买买买,在美容店外玩玩手机等她做脸,或者在酒吧座位上看着她被一次又一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