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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12 20:40:00


  俗话说:“是药三分*”,这是有道理的。我国古代常常把*药看作是一切药物的总称,古人把药物的偏性看作是“*”,认为药物之所以能治病就是因为其偏性,正如明代著名医家张景岳所说:“药以治病,因*所能,所谓*者,因气味之有偏也。”


  


  现存最早的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就以药物的*性作为分类的依据,大体上把攻病愈疾的药物称为有*,而可以久服补虚的药物看作是无*。


  在中医经典著作《内经.素问》更明确地指出了“大*治病,十去其六,常*治病,十去其七,小*治病,十去其八,无*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中医理论认为,一切疾病的发生发展,就是人体阴阳失调而出现的偏盛偏衰,而药物治病的基本作用也就是在于利用药物的偏性调整阴阳偏盛偏衰,达到防治疾病的目的。


  


  明代著名医家张景岳说:“药以治病,因*所能,所谓*者,因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就是一些药食同源的药物,仍然有一定的偏性,只是偏性程度稍低而已。


  当下,中药被老百姓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大家越来越重视保健和“治未病”。很多人认为,中药无*无害,作用缓和,特别是一些补益药更是有滥用的趋势。所以,如何正确使用中药,既能取得好的疗效,又保证用药安全是值得
  


  本文就影响中药安全的主要因素和注意的问题简述如下:


  一、辨证用药


  “辨证施治”是中医临床治病的精髓和优势所在,中医学强调整体观,重视“证”的判断。所谓“证”,就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变的部位、原因、性质,以及邪正关系,能够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


  中医治则中“治病求本”、“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兼治”和“同病异治、异病同治。”都是基于疾病的“证”。


  


  临床诊病时,通过“四诊”(望、闻、问、切)获得病情资料,经过辨证(八纲辨证、脏腑辨证、卫气营血辨证、六经辨证等)综合分析得出对“证”的判断。


  选方用药都是基于对“证”的认识,如果缺乏“证”的判断或辨证有误,选方用药不准确,甚至误治,就难以取得临床疗效,或导致不良反应。


  二、配伍用药


  从中药的发展史来看,在医药萌芽时代治疗疾病一般都是采用单味药物的形式,后来由于药物品种日趋增多,对药性特点不断明确,对疾病的认识逐渐深化,因而用药由单味到复方(方剂),多种药物配合使用,并逐步形成了配伍用药的规律,既照顾到复杂的病证,又增强了临床疗效,同时又减少了*副作用。


  


  所以,临床中药处方大多是以复方的形式出现,通过配伍,形成了中药“七情”的配伍关系:


  “相须”、“相使”可以起到协同增效的作用;


  “相畏”、“相杀”可以减轻或消除*副作用,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是使用*副作用较强的药物的配伍方法,也可以用于有*中药的炮制及中*解救。如生姜可以抑制半夏的*副作用,生半夏用生姜炮制成姜半夏,其*副作用大为降低。


  “相恶”则是因为药物的拮抗作用,抵消或削弱其中一种药物的功效,如服用人参时忌同时服用萝卜(人参恶莱菔子,莱菔子为萝卜的种子。)


  “相反”则是药物相互作用,能产生*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贝母反乌头等,属于中药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的内容。


  


  同时,中药处方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按照“君臣佐使”原则有机配伍组合,不是简单的拼凑。古人常比喻“用药如用兵”,现代就如足球比赛一样,排兵布阵,实战训练,形成最佳的阵容。


  中药的配伍,不简单的是“1+1”等于或大于2,有时可能是呈几何数的增效。好的处方是在长期的临床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是临证经验的积累而获得,正所谓良医、良方、良药。


  三、因人、因地、因时制宜


  中药属于天然之物,来源于大自然植物、动物和矿物等。临床使用时,大多数是生药经炮制后的中药饮片。


  


  一般来说,安全剂量范围较大,用量不像化学药品那样严格,但用量得当与否,也直接影响药效的发挥和安全。药量过小,疗效不显而贻误病情;用量过大,戕伤正气,也可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药材的浪费。


  中药个体化程度较大,同时又受地域、时节的影响。由于年龄、体质的不同,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是有差异的。


  使用祛邪中药(如发汗、泻下、逐水、清热、消导、破气、祛瘀等)时,病人平素体质强的用量宜稍重,体质弱的用量宜轻;老人和儿童用量应少于青壮年人;体弱者不宜用较大的剂量,久病者应低于新病者的剂量。


  


  老人及身体极度衰弱者用补药时,开始时剂量宜轻,逐渐增加,防止药力过猛而病者虚不受补。


  


  妇女妊娠、月经期,某些药物具有烈性或通经祛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桃仁、红花、牛膝、大*、枳实、附子、肉桂、干姜、木通、冬葵子等以及麝香、三棱、莪术、水蛭等,都需禁用或慎用。


  


  北方气候寒冷,人体出汗少,发汗解表、温补的中药多用,或用量稍大,而在南方,气候炎热,人体出汗多,且多湿,发汗解表、温补的中药用量宜轻。过汗损伤阳气,温燥伤阴血。


  四时季节变化,风寒暑湿燥当令,人应四时,用药也有区别。如秋季燥邪当令,口鼻咽干,温燥之品当少用,宜多用生津养阴润燥之中药;又冬季温补,夏日清补,补药选择和用量都有别。


  因此,中药应用因人、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既安全又有效。


  四、煎药适当、服药忌口


  汤剂是中医传统剂型,时至今日仍然是最常用的方法,经久不衰。


  


  因为中药通过煎煮保证了药效成分的溶出和各药之间的相互作用,更好地发挥复方的综合效力,且便于临证加减,更切合病情,个性化程度高,深受大家的喜欢。在煎煮中,也可以减少一些药物的*性和提高效力。


  中药煎煮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溶化、泡服、冲服等。如附子、乌头等*副作用较强的药物,宜先煎45-60分钟后再下他药,可降低其*性,安全用药;辛夷花包煎可防止其绒毛对咽喉的刺激。


  服药忌口,简称食忌,是服药期间对某些食物的禁忌。《本草经集注》说:“服药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鸡、生菜,又不可诸滑物果实等,又不可多食肥猪肉、犬肉、油腻肥羮、鱼鲙、腥臊等物。”


  


  一般来说,服中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腥膻、有刺激性的食物如:


  热性病,应忌食辛辣、油腻、煎炸性食物;


  寒性病,应忌食生冷食物、清凉饮料等;


  胸痹患者应忌食肥肉、脂肪、动物内脏及烟、酒等;


  肝阳上亢头晕目眩、烦躁易怒者应忌食胡椒、辣椒、大蒜、白酒等辛热助热之品;


  *疸胁痛者应忌食动物脂肪及辛辣烟酒刺激物品;


  脾胃虚弱者应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不易消化的食物;


  肾病水肿者应忌食盐、酸辣太过之品;


  疮疡、皮肤病患者,应忌鱼、虾、蟹等腥膻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肿瘤病者忌虾、蟹等腥膻食物。


  五、药材质量的保证


  中药的来源除少部分人工制品外,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天然的植物、动物和矿物。中药的品种、种植、产地、采收与贮存以及加工炮制等,都是影响中药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正如《神农本草经》所说:“阴干曝干,采造时月,生熟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用药法象》也谓:“凡诸草木昆虫,产之有地;根叶花实,采之有时。失其地则性味少异,失其时则性味不全。”


  表明中药在产地、采收时节方面对确保药物的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植物在其生长发育的不同时期其药用部分所含有效及有害成分各不相同,因此药物的疗效和*副作用也往往有较大的差异。


  在炮制方面,《本草蒙筌》说:“凡药制造,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相反。”可见炮制是否得当对保障药效、用药安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述因素,国家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监管措施,我们购医院和药店,才能有保证,避免因药材的质量而影响疗效和出现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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